|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系列访谈 艰苦奋斗篇 |
| 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艰苦奋斗精神 |
| ———访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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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苏琳
李晓林,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林达集团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研究所兼职教授,中国投资环境学会副理事长,民建北京市委副主委和民建中央委员。2001年,荣膺“国际科学与和平周特别贡献奖”和“和平使者”称号。2003年,获中国红十字人道服务奖章。
记者:您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是如何理解的?
李晓林: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规范和约束每个人的言行,是全社会的事。近年来,有的人刚刚有了些钱便产生了骄奢淫逸的思想,一些消极现象腐蚀人们灵魂,污染社会风气。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出了“荣”与“耻”的基本评价标准,其中的“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具有十分重大的社会警示意义。
记者: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生活富裕了,为什么还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李晓林:这个问题提得很好。我认为,不仅仅是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诸如我国人多资源少,基础薄弱等,需要我们保持艰苦奋斗精神,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对人们精神层面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今天提倡艰苦奋斗,并不是说要过“苦行僧”的日子,而是强调对更美好未来的努力创造,对比我强、比我优、比我先进的奋发赶超,也就是富而思进。这个进,就是发展。发展离不开被赋予新内涵的艰苦奋斗。如果说,在艰难困苦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主要体现在对物质条件匮乏的耐受及克服上,那么,在物质条件相对较好的当前,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除了在物质层面的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外,还要体现在精神状态要好,斗志要长盛不衰,否则我们就很难有更大的发展。
记者:新时期的艰苦奋斗是什么样的?
如何让下一代接受艰苦奋斗这一观念?
李晓林:我认为,新时期的艰苦奋斗应建立在精神层面的自我节制与自我激励有机结合上。具体地讲,生活上要适度节制、事业上要不断激励。一些久贫乍富的家庭,一定要树立对下一代的科学养育观,千万不能以一种誓把自己过去受苦的损失从自己子女的加倍享乐中捞回来的畸变心态,而过分惯纵孩子、宠溺孩子。要舍得让孩子多受严格艰苦训练,多了解国情和世界。
我想强调的是,要教育下一代艰苦奋斗,我们这代人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树立好榜样。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是否知荣辱,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品行和人格,而且关系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如果我们这代人真正做到知荣明耻,教育下一代就要容易得多。
记者:我们提倡艰苦奋斗,不是要已经有了生活基础的现代人再去像过去那样吃苦,也就是说,并不反对合理的物质享受。能否谈谈您如今的生活理念和生活状态?
李晓林:我的生活理念就是不能忘本、富而思进、回报社会。自己富了,靠的什么?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富了以后的人大体分为三类,一是守财藏富、二是极尽挥霍、三是富而思进。对守财藏富者无可指摘;对极尽挥霍者应予鄙视;惟富而思进最为可取。关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共同富裕,是我们率先致富的企业界人士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当然,在具体的微观层面,节俭的品质不可丢掉,物尽其用,不大手大脚,是一种做人的美德,更是一种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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