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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的3月,宋鱼水调到我们知识产权庭任庭长。
大家都知道,法官是处在中立的位置上裁决纠纷,当事人最关心的也是这一点。受一些法学理论的影响,我一直认为跟当事人保持距离是保证中立的方法。谈及此点,宋鱼水总会在表示同意之余委婉地提出补充意见:“保持距离不等于保持冷漠。”
宋鱼水和我办过一起出版合同纠纷,一位老作家和出版社因为稿酬问题诉到法院。老作家对法律的了解不多,庭审中一直不能很准确地讲出法律上争议的焦点。他反复十来遍就同一个问题进行论述,旁听席开始有人打起瞌睡,我的心里也开始烦躁。
但担任审判长的宋鱼水却一直没有打断老作家的陈述。她神情专注,不时轻轻点头,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正在发言的当事人。直到中午12点多,庭审辩论结束后,宋鱼水才向他们耐心讲解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不当之处。
老作家突然出人意料地说:“法官,我接受对方的方案。这事发生以后,您是第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讲话的人,您对我的尊重让我信任您。我尊重法庭的意见。”
双方当场达成调解。
让当事人把话讲完,这是宋鱼水开庭时一个朴素的观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法官在法庭上正襟危坐主持庭审,不像听报告,当事人的每一句话、每个动作甚至每个眼神都是法官判断事实真假的根据,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忽略。在知产庭,像这样庭审时间长达四五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情况,有如家常便饭。耐心和尊重不再是某个人的性格,已经成为法官的职业品格。
宋鱼水心地善良,替当事人着想,但这绝不意味着没有原则。她在审理案件时始终把握着一条线———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分清责任,明确是非,决不“和稀泥”。
身为庭长,宋鱼水经常告诫庭里的年轻人:一个优秀的人不仅要有情,而且要有义,最重要的是正,正气永远感召人的觉悟。在宋鱼水的带动下,不仅她取得了一个个荣誉,我们庭也取得了出色的成绩。我们的法律文书、案件、论文在院内、北京市和全国法院系统都获过奖,2002年我们庭立了集体二等功。2003年,我们又因成绩突出荣立集体一等功。
在这几年里,宋鱼水没有讲过一句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但她用她沉默、温柔却无比坚强的法官的力量,用她对党、对人民的赤诚之心,启发了我怎样去实现一名共产党员的理想,永远为人民守护好心中的天平。
《人民日报》 (2005年03月25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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