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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竹青同志是吉林省长春市人,汉族,1931年5月出生,1948年参加革命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12月3日因病逝世。
工作简历
1948年8月至1956年8月,历任原长春市郊区大屯镇妇女主任,西新乡副乡长、妇女主任;
1956年9月至1957年9月,任长春市朝阳区重庆街道第二居民委员会主任;
1957年10月至1979年2月,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第十居民委员会主任;
1979年2月至2000年2月,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第十居民委员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2000年3月起任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十委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谭竹青同志曾兼任中华全国民事调解协会副会长。
获得的荣誉称号
多年来,谭竹青同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她获得的荣誉称号:
国家级15项:
1995年5月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
1989年9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6年7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
1995年11月被评为全国优秀居委会主任“孺子牛”奖;
1997年12月被评为“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公民”;
1989年3月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93年11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9年5月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1997年3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1989年荣获司法部一等功;
1988年荣获公安部三等功;
2000年12月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志愿者;
2002年9月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2003年12月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个人;
2004年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
获得省市优秀共产党员标兵、省市特等劳动模范等省、市级荣誉称号160多项(经核实为170项)。
谭竹青同志是吉林省第六次、七次党代会代表,吉林省第七届、八届、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八次、九次、十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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